近日,湖北巨宁森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报上发表了一份律师声明。
声明称,巨宁森工公司为“巨宁”及“威狮”注册商标的唯一权利人,巨宁森工公司是“巨宁地板”及“威狮地板”的唯一产品制造商;巨宁森工公司之关联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参股或控股公司等)仅包括湖北绿洲人造板有限公司、咸宁巨丰实业有限公司,除此之外,巨宁森工公司并未对其他公司进行投资或与之联营。对有关侵权行为,巨宁森工公司表示,保留依法追究行为人侵权责任的权利。
据了解,9月26日起,巨宁森工公司已开始与全国“巨宁地板”及“威狮地板”产品经销商重新签署合同,对产品价格策略、销售政策进行新的全国统一部署。至2008年11月1日止,凡未与巨宁森工公司或其书面委托之区域管理商签署《产品经销合同》的销售商,不得销售“巨宁地板”及“威狮地板”等巨宁森工公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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