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五部门联合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明示的费用。 《办法》还规定,零售商开展打折、降价、特价促销活动,应当如实说明打折、降价、特价的原因、期限,并明确标示商品原价。 业内人士认为,此办法的实施不仅严格规范了商家的促销行为,更保证了广大消费者在以后的促销狂潮中能够清醒地购买自己需要的产品,从而保证消费者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