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论语》,鉴营销 找准营销对象 |
来源:中国建材装饰网
作者:金凡平
时间:200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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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之,或为之祸。”
译文——孔子说:“不是自己应该祭祀的鬼神而去祭祀,这是阿谀谄媚,搞不好还会身受其祸。”
小时候看过一篇寓言,给我印象很深——
一穷人挑一担柴去卖,途径一道小沟跨不过去,便到旁边一座破庙里搬了座木雕神像作跳板。
穷人走后来了一位富人,见别人对神如此不敬,内心甚是不安,赶紧忏悔并将神像扶起来,用衣袖擦拭干净供回原位。又取来香烛和供果拜祭神像。
神后来惩罚富人,让他身患重病而且家道衰落。旁边的神看不过去,打抱不平地责问此神:“那穷人对你不敬,你为何不惩罚?这富人敬你供你,你为何要恩将仇报?”
神说:“那穷人不敬我,心中无我,我拿他没法。我只能惩处这个富人才显得我灵验而有神威。”
多么荒唐的逻辑!知道此寓言的人,或骂富人糊涂愚昧,或骂神混蛋胡搞。
然而,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经常发生,实在是普遍而又普遍。笔者之所以对此寓言印象深刻,就是因目睹并经历过无数次类似事件。
回到营销话题上,我们发现类似的事也屡见不鲜。许多企业诚心而充满激情地开展营销,但常常并未把营销对象弄正确或弄准。比如,建材行业,该向谁营销?从营销的本质来看,它应该解决顾客的忠诚度问题,但是,建材消费特征决定了通常的消费者由于消费周期和次数的限定,他无法对你忠诚,如果你把他作为“其鬼而祭之”,虽不至“或为之祸”,但你的投入产出率就很低,营销投入的回报就很低,那么就会大大影响你的发展进程。
建材经营者,首先得确定并聚焦自己的营销对象,然后才施营销略,这样效率才会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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