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斯米克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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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陶瓷网
作者:
时间:200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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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上海市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09年2月7日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税局、上海市地税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0831000900),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此前即为高新技术企业,本次系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在认定有效期内(2008年至2010年),公司所得税率按照15%的比例征收。公司将尽快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于2009年1月24日公告的《关于2008年度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中提及的业绩预测,其所得税率已按15%的比例计算。
特此公告。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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