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克隆的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各个行业都不鲜见。近日成都掀起的出租车打假风暴,便是对此的最好诠释。然而,克隆一个畅销产品的销售门店,并公开经营,这不能不说是一大奇闻。近日,新象地板一位销售人员偶然发现,在市区居然出现了一家该品牌的克隆店,工商部门随即进行了查处。
李鬼显形:我在此经营
成都新象建材有限公司与成都风云装饰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并授权经营。新象公司负责该业务的销售员发现,风云公司数日不见进货,一打听,才得知是对方嫌公司的售价高了。回复说,他们用户在城北府河桥材料市场5区3—68号进货。并解释:“同样是新象地板,人家报价每平方米要比你们公司少十多块钱。”这位销售人员顿时感到事态严重,立即将家装公司的用户与对方签订合同一事上报公司总部,新象公司管理层对此十分重视,公司从未跟此店签订经销协议,也未授权经营,且公司从未供应过该店一块新象地板;对方显然是个大胆李鬼,于是公司立即派出几位员工按此地址赶往该材料市场暗中调查,结果发现,这是一家60平方米左右的门店,工商注册为“金牛区新新象木地板经营部”,并且在对外签订销售合同时有意省略一个“新”字,让客户误以为是市场上畅销的名牌产品新象地板。由于没有执法权,几位员工只能一面现场拍照取证,一面通知工商执法部门。但此举惊动了该门店销售者何某,迅速将仿冒产品用汽车运走。据调查,此人以前销售的并非新象地板,近来发现该产品好销,于是打起了歪主意,索性将店名改为“新新象木地板经营部”。
工商执法:
仿冒与诋毁他人产品将受严厉查处
接到新象公司的举报,成都市工商局领导及执法部门高度重视,该工商执法局、消保处及家居建材投诉站很快派人调查取证,发现此店从店招到店内样品、标签等均标示为“新象”,很多花色产品是新象公司从来没有生产过的。成都市工商局对抽查的标称为“新象”的假冒伪劣产品进行检验,发现耐磨转数仅为3200转,低于国家规定的强化木地板国标家用型4000转的标准,属质量不合格产品。为此,成都市工商局熊副局长表示:制假贩假,仿冒盗用他人产品商标,对他人产品进行恶意诋毁诽谤的,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该局消保处康副处长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地板产品时,要详细了解产品的正规供货渠道以及产品出厂标识等,这样才不至于上当受骗。
新象地板:
彻查此事有利净化市场环境
新象公司负责人冯洁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和工程装修客户,所有与新象公司签订经销协议并持有授权书的专卖店出售的地板背面均打有钢印,标注了生产日期,同时配有公司专用的订货单、发货单以及保修卡等,凡缺少一样者,消费者皆可向公司总部质量监督电话028—87360815举报,一经查实,公司将对举报人予以重奖。经销商和消费者积极参与对各种违法侵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抵制,如有发现,立即上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据了解,新象地板受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对每季度定期抽检的新象地板实施规范全项目抽样检验。全项目共11项,即地板的静曲强度、内结合度、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胶合强度、表面耐磨转数6000转以上、表面耐香烟灼烧、表面耐龟裂、表面耐污染腐蚀等,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属于合格产品,这是新象公司连续8年每季度定期抽检的权威结果。目前,该企业在全国共有2000多家专卖店,其在四川木地板市场销售量名列前三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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